對於「掛失」這兩個字,她最近有了不同的想法。
從上週六凌晨,發現手機被順手牽羊,跟著是皮夾也遺失在不知名的地方,開始。
她急速的在二十四小時之內撥了超過二十通的電話,去了兩趟銀行,走了一遭台北地方法院,搭機飛回高雄,寫了四份文件,兩份訴狀,委託跑單幫的法律代辦所,同時通知警廣服務台並到警察局報了案,一次掛失了手機,身份證、信用卡以及兩張現金支票。
疲勞了一天,夜裡躺在床上想起每一樣掛失的東西。
NOKIA手機的門號是兩年半以前跟做音樂的男友一起申請的,購買手機的時候,兩人已經分手了;咖啡色皮夾是四年前在羅馬的路邊攤買的,那時候在一起的那個跑新聞的男人,今年初結了婚;身份證的照片,貼的是她高中剛畢業時候戴著細邊眼鏡的長相;信用卡上的彩色照片印的是三年前換了隱形鏡片、上了妝的端正模樣;自掛失手續在法院成效,兩張變為「半年票」的「現金支票」,是她新書的版稅,書中畫的是朋友們與自己的愛情紀錄。
不知道為什麼忽然有一點寂寞,對「掛失」兩個字竟敏感起來。
她想起這些年因為搬家陸續掛失的地址,電話簿弄丟了掛失的朋友,換了工作沒有共通話題掛失的同事,映像管壞了掛失的二十五吋電視,還有那些超過有效使用日期掛失的燈炮、雞蛋、胃片、報紙與粉底霜等等四十七種。
後來,她又想起初入社會十九歲的自己,經多年環境磨練掛失了的天真笨拙;初次戀愛的無邪,經幾回悲慘重挫掛失了的純情與對諾言的堅信;出版了五本書後,掛失了當年第一次看見文章打成鉛字的興奮;習慣電腦後跟著掛失了手寫字的觸感。
細算多年的掛失,終於發現許多不願「掛失」的總是「掛失」了,該「掛失」的卻存在得生氣盎然,比如:煙癮、酒癮,咖啡癮、遲到、健忘、迷糊以及日夜顛倒的壞習慣。
第二天,朋友翻著雜誌聽她自省,忍不住插話:「其實啊,我覺得妳最該掛失的……是那個男人吧。」
她無言以對,想起這二十天來才只見面三十秒,情人節當天男人在電話那頭解釋他睌上排好的每一項工作時間表,以及語氣無奈的一句:「對不起。」
也許,該掛失的是那個男人,或者是她自己。
如果可以,她希望從這一秒起,立刻掛失對他太濃重的情感。
取自《失戀雜誌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