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喝醉嗎?
在酒吧內,大家喝著酒與食雪茄,氣氛頗有格調。忽然,身後傳來撞碰的聲音,原來有一名女子喝醉了。
這個不太高大的女子,喝醉後東歪西倒,知覺失了一大半,沒有吵鬧,但那站不穩的狀態,已經叫別人很不知所措,兩個大男人,扶她不是抬也不是,與這名爛醉如泥的女人,在我身後搏鬥了起碼十分鐘。
到成功抬了她離開後,我與女伴異口同聲說:「我就不會喝醉酒了!」是的,愛面子的女人如我們,喝到眼紅紅臉紅紅已是極限,臉色變唔靚女已經會令我們不高興,要我們出醜人前?No way!
如果喝醉是美麗,我會試,皆因喝醉是醜怪,我便死也不會試。我不會明白那些常喝醉的女人,她們醉酒後常性失掉,自己發酒瘋又麻煩了別人,常做這種事,只會叫人看不起。為甚麼她們可以容忍別人看不起她們?無尊嚴的嗎?
有一次與男朋友分手,心情很創痛,大家在酒吧內,男朋友提議不如不醉無歸。就是自他這一句開始,我反而只喝可樂,然後他便有結論了:「我可以肯定你一點也不愛我。」
或許是吧!但要點是,失戀已經好慘,無謂要我失戀後連儀態與清醒也失去。我或許會在家中喝酒然後睡覺,但不要叫我在酒吧中人來人往之時展示我的哀愁。
我傷心,連你也不要知道。